第一条学生食堂的大宗食品原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食堂委托经营单位实施招标采购,在质量和价格相近时,鼓励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和我省重点帮扶县区农副产品,集中消纳滞销农副产品。
第二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货入围的供应商,应与学生食堂委托经营单位签订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货入围资格协议,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第三条大米、面粉、油、调料、蔬菜、肉类六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索证索票资料。
第四条对于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市场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第五条学校统一组织学生食堂委托经营单位对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货入围进行月度考核、评价。
1.供应商月度考核项目及权重如下(满分100分)。
(1)品质评价(30分):每月对供应商供应材料的品质、数量、规格的合格情况,进行抽检评价;
(2)交期评价(25分):考核供应商供货能力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供的产品的包装、标示和完整性,以及补货配送情况等进行评价;
(3)价格评价(25分):是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状况进行评估;
(4)服务评价(10分):对供应商的反应速度、增值服务等项目进行评价;
(5)整改评价(10分):就供应商对于提出整改意见的回复及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2.供应商月度考核表详见附件。月度考核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生食堂委托经营单位人员共同参与评分。
第六条考核评分等级及退出。
根据月度考核分为标准,将供应商分为A、B、C三种等级。
等级划分 | A | B | C |
考核得分 | 85分及以上 | 70~84分 | 70分以下 |
(1)A级供应商为优秀,予以继续供货及付款。
(2)B级供应商为一般,降为备选。
(3)C级供应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品 质 (30分)
| |||
交 期 (25分) | |||
价 格 (25分) | |||
服 务 (10分) | |||
整 改 (10分) | |||
总 分 |
考核人员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