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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泰职院2025年2月-7月食堂大米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YCG2025001

项目名称:泰职院2025年2月-7月食堂大米配送服务项目

预计用量:20万斤。预估用量仅供参考,合同期内不做最低供货用量承诺。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单价2.1/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选择一家优秀的供应商承担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大米的供应服务,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大米为2024年粳稻(按GB/T 1354-2018标准,符合晚粳米标准一等质量指标)加工而成的国家标准一等级大米,每袋大米净重25千克(允许≤1%偏差),外包装印有品名、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所供大米保质期时间不得少于2/3保质期限。总用量:约20万斤,实际使用量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实际订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20252月-2025年7月(具体启动和结束时间以学校当年度放假通知为准)。

采购项目交付或执行的地点: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东西区食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25124日至202526日,每天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箱报名获取,将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指定邮箱(283557423@qq.com),无需书面送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身份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4.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电子招标文件至各投标单位邮箱。

6.自招标公告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21308: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2130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行政楼119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521309:00

开标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行政楼119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闵女士

电话:0523-86982663

办公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

(二)采购单位: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潘老师

电话:18994658809

办公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24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电子版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必须为EXCEL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或单独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