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信息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二、采购预算
预算合计(万元):
三、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投标(报价)人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条件:
特定投标(报价)人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详尽的技术及服务要求
技术参数:★工程项目必须提供图纸、工程量清单
服务要求:
五、评分标准建议(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
评分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价格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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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供应商如有提供不实评审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作无效响应处理,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中标(成交)单位须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拟采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七、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服务、货物、工程):
八、采购项目完工期或交货期及地点
采购项目完工期或交货期:
采购项目交付或执行的地点:
九、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及说明 。
十、采购人办公地址、确定的项目联系人及其办公电话和手机
办公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