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市上线使用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的通知》(泰财购〔2024〕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零星货物采购工作,结合《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学校3万元以下货物类采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3万元以下货物类采购。
二、采购流程:
1. 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2)内货物采购
请从OA填写《采购项目实施申请单》,后资处收到申请后实施采购。
2.集中采购目录外货物采购
(1)预算1万元以下,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采购。线上采购,采购人到后资处专用电脑下单采购;线下采购,采购人采购前到后资处专用电脑进行比价,报销时提供查询截图。
(2)预算1万元(含)~3万元(不含),请从OA填写《采购项目实施申请单》,采购人自行采用竞价或询价采购(详细说明见附件3)。
三、需求填报:
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类采购,各单位在预算保证的基础上,每月25号之前,从OA填写《采购项目实施申请单》(新建事项→调用模版→公共模版→学校办公类→《采购项目实施申请单》→确定→填写→发送),上传采购需求(格式见附件4),明确货物名称、规格型号、采购品目、单价、数量、总价。采购办根据各单位申请单中的采购品目进行分类汇总,需申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待计划审核通过后实施采购。
四、报销流程
各单位收到货物后,应做好验收工作,凭商城提供的电子发票(集中采购目录外线下采购需提供比价截图)、合同(如需)以及财务报销要求提供的附件资料办理报销手续。
五、其他
未尽事宜或有新规定时,另行通知。
请各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设置采购专员,提前做好采购计划,按时报送采购需求,预留采购实施时间,确保采购质量。
附件:
1.关于在全市上线使用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的通知(泰财购〔2024〕7号).pdf
2.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pdf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2月28日